问答题
本案中刘某未在申诉时效内提出仲裁请求,丧失了申请权利,原因有两个:一是刘某不懂得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清楚发生争议后应及时申诉。二是刘某把解决争议的希望寄托在找上级领导协调上,这种办法当然也是可以的。但在协调未果时,不能一味拖延时间,应果断地向仲裁机关提出申诉。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申请的权利。如果刘某在争议发生后,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也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