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成立了一个服装店,每人出资4万元,并约定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亏损。经营1年后,服装店不赚反赔,共欠供货商A货款3万元。甲不看好服装店的前景,遂提出退伙,丙、乙同意。三人达成退伙协议:甲退出合伙关系,放弃对服装店的投资,以此作为不承担服装店亏损的代价。甲退伙后,丙和乙找了一个新的合伙人丁,三人继续经营了1年,结果又欠A货款1万元。因服装店不能如期偿还货款,A将服装店诉至法院。
问:(1)甲退伙前产生的服装店债务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2)甲退伙后产生的服装店债务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参考答案】
(1)甲退伙前服装店产生的3万元债务,由甲、乙、丙、丁四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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