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张某与李某系邻居。2009年10月,李某准备盖一座高9米的两层楼房,在与张某协商时张某不同意他盖那么高。李某认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想盖多高就盖多高,别人无权干涉。经现场勘验,被告楼房后檐高8.27米,距原告房屋仅6.6米,原告房高4.2米。张某遂以李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按规定留出采光和通风距离。
问:(1)李某是否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想盖多高的楼房就盖多高的楼房为什么
(2)李某盖了高楼后,张某的什么权利遭受到了侵害
(3)本案应当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不可以。因为一方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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