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长寿县灯具厂于2008年4月向商标局申请为其产品注册“长寿”,商标。4月10日,商标局审查后认为“长寿”系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而驳回申请。4月14日,灯具厂收到驳回通知。某邻县灯泡厂一直使用未注册的“长寿”商标。
[请问] 你认为复审结果应当是什么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应当撤销初审决定,予以初步审定。理由:行政区划名称有其他含义的可作为商标,长寿有其他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