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甲公司1998年租用乙公司在远郊区的一片土地用于野猪的饲养,租期20年。甲公司随后在该土地临街处建一饭店,并以野猪肉为卖点招揽生意。同时,甲公司在饭店后又建一栋办公用房及一屠宰用房及系列饲养用房。到2003年,因经营不善,甲公司两年未向乙公司缴纳租金,经协商不成,乙公司决意收回出租土地,对甲公司地上建筑物予以估价,抵租后给以适当补偿。已知该办公用房地的基础为两层楼房的基础,而实际仅建造了一层。如果你是估价师,对于饭店、办公用房及屠宰用房将采取何种技术路线进行评估?
【参考答案】
(1)房产合法性。文中没有给出有关在土地上建房的相关资料,则可假设已经规划及相关部门批准(如未经规划等相关部门批准,则文中所述房产为违章建筑,必须拆除,估价时则应考虑拆除费用及建筑物残值)。(2)饭店用房。应考虑其作为此类商业用房继续存在的可能性。饭店位于远郊区,且因为当初建房时是以野猪肉入菜为卖点,现不再经营野猪的繁育,故其是否继续用于饭店类物业,需根据市场调查确定,如仍可用作饭店,则可运用收益法、比较法等测算其价值,但应注意扣除土地价值;如不能用于饭店类用途,则应以成本法测算。(3)办公用房...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