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北京某大学张教授,2014年7~12月除了从所在大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外,还取得以下几项收入:
(1)7月受邀到某企业作演讲,主办方支付报酬5000元。
(2)9月有两篇论文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分别取得稿酬3200元和4500元。
(3)10月,将自己某著作的外文翻译出版权转让给境外某出版社,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62000元,已向该境外出版社所在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折合人民币5600元。
(4)11月因购物取得一张发票,中奖1000元;
(5)12月转让一处商用房,取得转让收入85万元,该商用房购置价40万元,购置时支付相关税费1万元,转让时发生的相关税费8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 张教授7月演讲取得的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演讲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