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公司财务人员小赵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赵的工作不太满意,公司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在辞退小赵。在小赵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张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赵。因合同期仅有3个月,小赵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字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张忘记催促小赵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张经理找到小赵,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小赵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签字,自己的合同期限仍然是原合同的期限,即一年。
[问题]
请问小赵的想法是否正确如果公司要解聘小赵,是否要对其赔偿经济损失人事部在处理此事时有什么错误

【参考答案】

(1)小赵的想法不正确。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双方没有约定合同期限。事实劳动关系并非等同于续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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