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6 年真题)请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

作者 B 投给某出版社一部书稿。 该社编辑 A 在审稿中发现, 书稿中对某些少数民族沿用了旧时一些蔑称,还有丑化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 于是, 就建议 B 对这些文字和内容进行修改。 但是 B 不以为然, 认为自己这样写是有史料依据的, 故不愿意修改。 为打消 A 的顾虑, B 还立下字据, 表示: 如该书违法, 一切与编辑和出版社无关, 作者愿意按照“文责自负” 的原则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出版社的复审者和终审者看到与书稿一起送审的 B 的字据, 也都同意接受出版。 于是 A 对书稿作了体例格式方面的处理后, 便放心大胆地发稿了。 然而,该书出版没多久, 就被出版行政部门责令禁售。

作者已经立下字据愿意“文责自负” 后, 出版者对于出版物中存在的违法情况是否就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了?

【参考答案】

出版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出版单位没有履行合理注意义务, 或者虽然履行了但无法举证, 那么, 一旦出版物上......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热门 试题

问答题
问答题
(2009 年真题)编辑加工题: 阅读分析短稿, 并按照稿件加工整理的规范进行编辑加工。审稿是编辑工作的重要环节。 作者交来的稿件, 一般都要经过审稿。 审阅各种稿件都应把握政治性, 思想性、科学性、 时效性和独创性要求, 对有些类型和性质的稿件往往还需要从动态性、 艺术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出版。 为此, 编辑审稿时, 应抽阅三分之一以上的内容, 以判断稿件是否达到正式出版的标准。我国的审稿基本制度是《三级责任制》。 根据这个制度, 初审“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 初审时即要从大处着眼, 对稿件质量作出全面的总体评估, 又要从细处入手, 注意发现数据有误、文字不够规范、 用语不够统一……等具体问题。 复审由具有正、 副编审职称的人员担任, 除了对初审意见表明态度外, 还要注意发现初审可能遗漏的问题并予以解决。 终审由具有正、 副编审职称的社长(副社长) 或总编辑(副总编辑) 担任, 也可由社长或总编辑指定的具有正、 副编审职称的人员担任, 但他们的审稿意见要经过社长、 总编辑审核。 根据稿件的具体情况, (如内容的专业性特别强), 必要时可以聘请外审人员负责复审或终审。审稿通常采用通读、 比较、 分析、 综合、 润饰提高等方法。 在审稿过程中, 如果需要提出意见请作者处理,审稿者应该用色笔在原稿的相应文字中间画线, 并在旁边的空白处直接批注意见; 或者将意见写在浮签上临时固定在稿面的相应空白部位。审稿者完成审稿后, 应该撰写审稿意见, 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对稿件的价值评估和质量判断,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审稿结论。 审稿结论一般有接受出版和退稿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