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9 年真题)编辑加工题: 阅读分析短稿, 并按照稿件加工整理的规范进行编辑加工。
审稿是编辑工作的重要环节。 作者交来的稿件, 一般都要经过审稿。 审阅各种稿件都应把握政治性, 思想性、科学性、 时效性和独创性要求, 对有些类型和性质的稿件往往还需要从动态性、 艺术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出版。 为此, 编辑审稿时, 应抽阅三分之一以上的内容, 以判断稿件是否达到正式出版的标准。
我国的审稿基本制度是《三级责任制》。 根据这个制度, 初审“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 初审时即要从大处着眼, 对稿件质量作出全面的总体评估, 又要从细处入手, 注意发现数据有误、文字不够规范、 用语不够统一……等具体问题。 复审由具有正、 副编审职称的人员担任, 除了对初审意见表明态度外, 还要注意发现初审可能遗漏的问题并予以解决。 终审由具有正、 副编审职称的社长(副社长) 或总编辑(副总编辑) 担任, 也可由社长或总编辑指定的具有正、 副编审职称的人员担任, 但他们的审稿意见要经过社长、 总编辑审核。 根据稿件的具体情况, (如内容的专业性特别强), 必要时可以聘请外审人员负责复审或终审。
审稿通常采用通读、 比较、 分析、 综合、 润饰提高等方法。 在审稿过程中, 如果需要提出意见请作者处理,审稿者应该用色笔在原稿的相应文字中间画线, 并在旁边的空白处直接批注意见; 或者将意见写在浮签上临时固定在稿面的相应空白部位。
审稿者完成审稿后, 应该撰写审稿意见, 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对稿件的价值评估和质量判断,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审稿结论。 审稿结论一般有接受出版和退稿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