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市大西北化工厂为扩大生产规模,拟投资5000万元建一个分厂,向该市人民政府申请用地40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城市规划区内属于A村集体所有的土地40亩(其中基本农田占10亩)。为保证按时使用土地,该工厂与A村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合同规定由A村向工厂出让土地4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00万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60年。有关合同的其他内容均参照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标准写明。
问:(1)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市人民政府批准该化工厂用地60年是否合法为什么
(3)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该化工厂应该怎样取得土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
(1)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因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先依法征为国有,其土地使用权才能出让。土......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