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唐律疏议·杂律》:“诸坐赃致罪者,一尺笞二十,一疋(音匹——编者注,一疋就是一匹的意思)加一等;十疋徒一年,十疋加一等,罪止徒三年。”疏议曰:“赃罪正名,其数有六,谓受财枉法、不枉法、受所监临、强盗、窃盗并坐赃。然坐赃者,谓非监临主司,因事受财,而罪由此赃,故名坐赃致罪。” 唐律规定该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参考答案】

唐朝将赃罪区分为六种情形,并具体规定了坐赃犯罪,区分了坐赃犯罪的量刑幅度,使得贪污受贿的各类犯罪在法律上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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