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兴隆商场是北京市朝阳区一家大型商场,2011年3月份A、B两家公司的货物进入商场销售,商场与A公司约定,商场提供促销、宣传等服务,商场每月收取A公司10000元的服务费;商场与B公司约定,每月按照B公司产品的销售额为商场提取10%的收入。2011年4月,A公司向商场支付10000元服务费,B公司产品的销售额为100000元,兴隆商场提取10000元的收入。
问题:
这两种情况下,兴隆商场、A公司、B公司应该如何纳税?应该如何开具发票?
【参考答案】
兴隆商场向A公司收取的每月10000元的服务费属于提供营业税中的服务业劳务的收费,应按服务业5%计算缴纳营业税。兴隆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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