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东华股份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3年发生的业务如下(列明的销售价格中不含增值税):
(1) 东华公司与A公司签订一项合同,合同规定,东华公司销售两台车床给A公司并负责安装,合同价款为300万元,A企业先预付价款的40%给东华公司,余款待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东华公司已经将车床运到A公司,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安装进度为80%,已知车床的实际成本为200万元,安装费用为20万元。
(2) 东华公司于2003年1月1日将一座桥梁的使用权出租给B公司,出租期为5年,合同规定,B公司一次性支付给东华公司200万元.在出租期间桥梁的维护和修理由B公司负责。
(3) 2003年4月采用分期付款销售方式销售一批商品给C公司,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150万元,付款期限为3年,付款方式为平均每年支付一次,已经收到了C公司交来的首批货款并交存银行。
下面是东华公司的会计在2003年度对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
在业务(1)中确认了一项商品销售收入280万元(因为300万元的销售价格中包括20万元的安装费,所以扣除),由于劳务费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因此东华公司另确认了一项16万元(20×80%)的安装劳务费收入。
在业务(2)中确认的业务收入为200÷5=40(万元)。
在业务(3)中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为150万元。
[要求]
判断东华公司的会计对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若不正确,请分别作出正确的会计处理(不要求编写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东华公司的会计对业务(1)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由于安装是实现商品销售的一个必需的步骤,只有待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商品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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