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省甲县A村与乙县B村因对一条自然水源的取水权产生纠纷。A村认为该水源源头在甲县境内,历史上该村村民均在此取水,且此水源一直作为该村的人畜饮水及灌溉用水,故应由其对此水源享有取水权。B村认为该水源流经乙县境内,本村人口多于对方,且A村还有其他水源可取水,因此取水权应属于B。双方互不相让进而发生冲突。管理甲、乙县的市人民政府经调查后对此作出处理决定,双方对该水源享有取水权。
问题: 如果A村、B村申请复议,该向哪个机关提出

【参考答案】

《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人民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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