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省甲县A村与乙县B村因对一条自然水源的取水权产生纠纷。A村认为该水源源头在甲县境内,历史上该村村民均在此取水,且此水源一直作为该村的人畜饮水及灌溉用水,故应由其对此水源享有取水权。B村认为该水源流经乙县境内,本村人口多于对方,且A村还有其他水源可取水,因此取水权应属于B。双方互不相让进而发生冲突。管理甲、乙县的市人民政府经调查后对此作出处理决定,双方对该水源享有取水权。
问题: 假设A村、B村对此决定皆不服,能否对该处理决定申请复议为什么

【参考答案】

A村、B村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水流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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