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2015年4月30日经批准对外报出,2014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5年4月30日完成。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提取盈余公积之后,不再进行其他分配。如无特别说明,调整事项按税法规定均可调整应交纳的所得税;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均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法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应收款项发生实质性损失时才允许税前扣除。
(1)甲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之间发生如下事项。
①甲公司于2015年1月10日收到A企业通知,A企业已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甲公司预计可收回应收账款的50%。
该业务系甲公司2014年3月销售给A企业一批产品,价款为500万元(不含税,下同),成本为400万元,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A企业于2014年3月份收到所购商品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A企业应于收到所购商品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A企业财务状况不佳,面临破产,至2014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2014年末甲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按10%提取坏账准备。
②甲公司2015年2月10日收到B公司退回的产品以及退回的增值税发票联、抵扣联。该业务系甲公司2014年11月1日销售给B公司产品一批,价款600万元,产品成本为400万元,B公司验收货物时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需要退货,甲公司收到B公司的通知后希望再与B公司协商,因此甲公司编制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时,仍确认了收入,结转了成本,对此项应收账款于年末按5%计提了坏账准备。
③甲公司2015年3月15日收到C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退回的产品以及退回的增值税发票联、抵扣联,并支付货款。
该业务系甲公司2014年12月1日销售给C公司产品一批,价款200万元,产品成本160万元,合同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额)。2014年12月10日C公司支付货款。
④2015年3月27日,经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赔偿D公司经济损失87万元,支付诉讼费用3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赔偿款和诉讼费用已经支付。
该业务系甲公司与D公司签订的一项供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在2014年9月供应给D公司一批货物,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D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D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该诉讼案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60万元(含诉讼费用3万元)。
假定税法规定该诉讼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⑤2015年3月15日甲公司与E公司签订协议,E公司将其持有的乙公司60%的股权出售给甲公司,价款为10000万元。
⑥2015年3月7日,甲公司得知债务人F公司2015年2月7日由于火灾发生重大损失,甲公司的应收账款预计有80%不能收回。
该业务系甲公司2014年12月销售商品一批给F公司,价款300万元,产品成本200万元。在2014年12月31日债务人F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财务状况恶化的信息,债权人按照当时所掌握的资料,按应收账款的2%计提了坏账准备。
⑦2015年3月20日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董事会提请的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分配股票股利4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
(2)2015年4月1日,甲公司总会计师对2014年度下列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并要求会计部门予以更正。
①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存货中有400件A产品,A产品实际单位成本为120万元。其中,300件A产品签订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每件合同价格(不含增值税)为130万元;其余100件没有签订销售合同,每件市场价格(不含增值税)预期为118万元。销售每件A产品预期发生的销售费用及税金(不含增值税)为2万元。此前,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甲公司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14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400
并于年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50万元。
②2014年甲公司以库存商品抵偿债务,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为120万元,抵偿商品的成本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甲公司所编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120
贷: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资本公积 23
③2014年甲公司以无形资产换入固定资产。换出无形资产的原值为580万元,累计摊销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另支付补价36万元。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不考虑相关税费,
甲公司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536
累计摊销 80
贷:无形资产 580
银行存款 36
要求: 根据资料(1),判断上述业务属于调整事项还是非调整事项,并说明理由;如果属于调整事项,则编制相关调整分录,如果属于非调整事项,则说明处理原则

【参考答案】

①判断:属于调整事项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资产减值损失 234
贷:坏账准备 [585×(50......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热门 试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甲公司相关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等于计税基础,税法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假定甲公司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假定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甲公司201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5年3月20日完成,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15年3月31日对外报出。甲公司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发生下列业务。 (1)甲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向乙公司赊销一批商品,该批商品的价款为100万元(不含税,下同),成本为8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0%,至年末货款未收到,由于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年末按照5%计提坏账准备。 因产品质量原因,乙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将上述商品退回。按照税法规定,销货方应于收到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2)甲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的价款为2000万元,成本为1600万元,货款尚未收到,未计提坏账准备。因产品外包装质量原因,2015年2月15日接到丙公司通知,要求在价格上折让10%,否则将退货,甲公司经过检验同意丙公司要求。按照税法规定,销货方于收到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折让款项已支付。 (3)2015年2月20日收到丁企业通知,丁企业已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甲公司预计可收回应收账款的40%。 该业务系甲公司2014年3月销售给丁企业的一批产品,价款为300万元,成本为260万元,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丁企业于3月份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合同规定丁企业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丁企业财务状况不佳,面临破产,至2014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按照5%的比例提取坏账准备。 (4)甲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向戊公司赊销一批商品,该批商品的价款为500万元,成本为400万元,至年末货款未收到,未计提坏账准备。 因产品质量原因,戊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将上述商品退回。按照税法规定,销货方于收到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要求:分别判断上述事项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对于调整事项,编制相关调整分录(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的需合并编制);同时,将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填入下表。(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会计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一、资产负债表项目1.应收账款80002.库存商品200003.递延所得税资2504.直交税费10005.盈余公积5006.未分配利润13000二、利润表项目1.营业收入850002.营业成本640003.营业税金及附加304.资产减值损失6005.所得税费用3750
问答题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其2014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5年4月30日,2014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15年3月20日。假定税法规定,除为第三方提供债务担保损失不得税前扣除外,其他诉讼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注册会计师在对该公司201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发现以下事项。(1)2014年10月15日,A公司对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违反经济合同给A公司所造成的损失500万元,甲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无法估计该项诉讼的结果。2015年1月25日,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败诉,要求其支付赔偿款4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5万元,甲公司对此结果不服并提起上诉,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坚持认为应支付赔偿款3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5万元。该项上诉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尚未结案,甲公司预计该上诉很可能推翻原判,支付赔偿款3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5万元。(2)2014年11月14日,B公司对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违反经济合同所造成的B公司损失400万元。2014年末,甲公司预计败诉的可能性为80%,最高赔偿金额为300万元,依据谨慎性要求,甲公司确认了300万元的预计负债,并在利润表上反映为营业外支出。日后期间,诉讼案情进一步明了,甲公司所聘专业律师预计赔偿金额在210~230万元之间,且此期间任一金额的可能性是相同的。该项诉讼在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尚未结案。(3)2014年12月31日,C公司对甲公司专利技术侵权提起诉讼,甲公司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60%,如败诉,赔偿金额估计为100万元,甲公司实际确认预计负债100万元。2015年3月15日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赔偿金额为11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赔偿款项已支付。(4)D公司从乙银行取得贷款,甲公司为其担保本息和罚息总金额的70%。2014年12月31日D公司因无力偿还逾期借款,被乙银行起诉,甲公司成为第二被告,乙银行要求甲公司与被担保单位共同偿还贷款本息1050万元,并支付罚息10万元。2014年12月31日该诉讼仍在审理中。甲公司估计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为90%,且D公司无偿还能力。甲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确认了相关的预计负债742万元。2015年3月30日法院判决甲公司与D公司败诉,其中甲公司偿还贷款本息1050万元和罚息总额的70%。甲公司不再上诉,赔偿款项已支付。要求:根据上述资料,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编制相关调整分录(不考虑盈余公积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