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生产钢结构产品企业具备建筑业施工资质,2011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总承包一项工程,为某电器公司修建钢结构仓库及厂房,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6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费2000万元,钢结构产品价款4000万元。又将总承包额的30qo转包给某具备施工资质的安装公司,转包合同记载劳务费400万元,钢结构产品价款800万元。
(2)工程所用钢结构产品价款4000万元,其中,3500万元由钢结构产品企业自产货物提供,500万元由安装公司自产货物提供。
(3)钢结构产品企业提供自产货物涉及材料的进项税额8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4)施工完毕,电器公司由于资金周转的问题,双方协商用电器公司自产的空调6000台抵偿部分工程款,该批空调市场含税价为2200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在市区的一栋写字楼抵偿1600万元,剩余款项用现金支付。
(5)钢结构产品企业将写字楼本月对外转让,作价20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钢结构产品企业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钢结构产品企业承包工程提供的自产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钢结构产品企业转让抵债房产缴纳的营业税。
(4)计算该钢结构产品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5)计算电器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和营业税。
【参考答案】
(1)钢结构产品企业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2000-400)×3%=48(万元)
(2)钢结构产品企业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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