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是中国公民,在境内一家国有企业工作。2006年10月,该企业进行改制,与甲解除了劳动关系。由于甲已经在该企业工作了20年,为此,该企业一次性地支付给甲20万元的补偿收入。2006年11月,甲另外找到了一份工作,取得工资收入2000元。
要求:计算甲2006年10月和11月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30000元)。

【参考答案】

2006年10月,甲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可以免税的部分 200 000-30 000×3=1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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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市一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2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期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3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烟丝取得防伪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万元,增值税340万元;支付本期外购烟丝运输费用50万元,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2)生产领用库存烟丝2100万元,分别生产卷烟2500标准箱(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均大于50元)、雪茄烟500箱; (3)经专卖局批准,销售卷烟给各专卖商场12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6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各商场2%的折扣;销售给各卷烟专卖店8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40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120万元并取得了经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4)取得专卖店购买卷烟延期付款的补贴收入21.06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5)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零售雪茄烟15箱取得含税收入35.1万元;取得雪茄烟过期的包装物押金收入7.02万元; (6)月末盘存发现库存烟丝短缺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2.79万元),经认定短缺的烟丝属于非正常损失。 (注: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45%、雪茄烟消费税比例税率25%、烟丝消费税比例税30%,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12月份销售卷烟与取得延期付款补贴收入的销项税额; (2)计算12月份销售雪茄烟与押金收入的销项税额; (3)计算12月份非正常损失烟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4)计算12月份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5)计算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6)计算12月份与销售卷烟相关的消费税; (7)计算12月份与销售雪茄烟相关的消费税; (8)计算12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9)计算12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问答题
某制药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度有关资料如下: (1)2005年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6500万元,销售净额6000万元,接受现金捐赠200万元,转让自建不动产收入500万元,账面原值300万元,已提取折旧120万元,发生清理费用20万元; (2)因产品实现销售结转的成本为4000万元、财务费用128万元; (3)发生产品销售费用128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10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40万元) (4)管理费用49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不含坏账准备金); (5)缴纳增值税60万元、营业税2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8.5万元; (6)直接向灾区受灾单位捐款5万元,通过国家规定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款25万元、青少年活动场所捐款8万元; (7)年末“应收账款”账户的借方余额130万元(含关联企业20万元),该公司已对130万元提取坏账准备,比例为5‰,年初“应收账款”余额为0; (8)公司年平均职工人数295人(含医务室、托儿所人员5人),当地政府确定的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全年直接计入各项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300万元,由福利费支付的医务室、托儿所人员工资6万元,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按规定的比例计提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9)12月20日从经济特区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74万元,联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15%(当年享受了定期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12月下旬分别从A、B两国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收益52万元、35万元,A、B两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5%、30%。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步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2)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3)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赠支出; (4)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坏账准备金; (5)计算-1=资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成本费用中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T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从经济特区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应补税额; (8)计算从A、B两国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收益应补税额; (9)计算该企业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该企业2005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