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企业从事白酒生产销售业务,2005年9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粮食白酒30吨,每吨买价1万元,白酒入库,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粮食100吨,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格20万元,粮食入库,支付运费5万元,收到该纳税人开给的普通发票,但未收到运输业发票。
(3)领用上述粮食100吨连同上月向粮油公司购进粮食37.6万元发运给外单位加工成粮食白酒100吨,对方共收取加工费10万元,受托方垫付辅助材料5万元,均收到专用发票,白酒入库。受托方同类产品单位售价120万元。
(4)拿出委托加工收回的粮食白酒50吨在组成计税价格基础上加价20%对外出售,款已收到。
(5)自产薯类白酒100吨,每吨成本价9000元,每吨销售价18000元,本月售出80吨。用自己的卡车运去,收取运费10万元,装卸费17000元。
(6)本月用外购粮食白酒20吨连同领用自产薯类白酒20吨勾兑成低度白酒100吨出售,每吨售价3万元,随货销售酒坛10万元单独计价核算;另外,收取押金5.85万元单独核算。
(7)企业将购进粮食门酒10吨连同白产薯类白酒10吨,发给职工作为福利(成本利润率5%)。
(8)拿出自产薯类白酒10吨抵偿债务15万元。
假定以上购销价格都为不含增值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该企业9月份委托加工支付给受托方的消费税额;
(2)计算该企业9月份应纳消费税总额;
(3)计算该企业9月份销项税额总额;
(4)计算该企业9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参考答案】

(1)消费税
①委托加工支付给受托方消费税=120×25%+100×0.1=40(万元)
②薯类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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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外商投资企业2005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5000万元,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等支出共计10500万元。该企业当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地方所得税税率3%,且没有尚未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税务机关在核查其申报纳税资料及其相关账簿资料时,发现企业有如下业务记载: (1)管理费用中列支了交际应酬费60万元和用于装修办公楼的装饰材料价款30万元; (2)支付给总机构的合理的管理费用100万元,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40万元; (3)转让一处房产,账面原价5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发生清理费用5万元,取得转让收入240万元。该业务企业未入账处理; (4)6月份购入空调三台,价税共计2.4万元,全部计入了“管理费用——办公用品”(税法规定,不考虑残值,折旧年限5年); (5)企业“应付账款”明细账上有40万元未付款已逾两年半,一直未与对方发生联系; (6)企业接受货币捐赠50万元,全部计人“资本公积”; (7)该企业在A国的分支机构取得税后利润225万元,已在A国缴纳了所得税75万元(均以人民币计)。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2005年该企业交际应酬费扣除限额; (2)计算2005年该企业支付给总机构的费用可以扣除的金额; (3)计算2005年该企业转让房产的收益; (4)计算2005年该企业从A国分支机构取得税后利润补交的税额; (5)计算2005年该企业境内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2005年该企业应纳税额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