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张某于2011年1月1日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为个人独资企业。2011年末,自行核算该餐馆2011年营业收入为88万元,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合计84万元,其中包括:
(1)租赁办公室兼住房一套,在支出总额中列支当年租金共计3.6万元;
(2)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共计10万元;
(3)支出总额中列支了5名雇员的工资费用共计8万元;
(4)支出总额中列支业务招待费6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2011年餐馆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1)租赁办公室的纳税调整为3.6万元。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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