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2006年7月,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成立一家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四方约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出资40万元,乙以货币出资35万元,丙以非专利技术出资25万元。丁以劳务出资。在经营过程中,乙与甲、丙发生分歧,决定抽回其出资,甲、丙不同意,丁未发表意见。乙于是决定将出资转让给戊,但是甲、丙不同意,但乙仍将其出资转让给戊。年终分红时,甲、丙未分红给戊,戊遂诉至法院。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
A.10万元
B.20万元
C.50万元
D.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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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财产或财产权利,( )可以成为公司的资本。
A.知识产权
B.土地使用权
C.劳务
D.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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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下各项表述正确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能是自然人
B.有限责任公司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C.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至少5人以上
D.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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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乙( )抽回其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