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某所办理一起伤害案件,调查初期,伤情不是很明朗,是立为治安案件的。半个月后经法医鉴定受害者的伤情为轻伤。在伤情鉴定送达的同时,受害者主动书面要求自诉,不要公安机关公诉。现在有两种意见。一是不用立为刑事案件,直接写出结案报告书后结案。另一种意见是必须立为刑事案件,接着撤消刑事案件,然后结案。请问应使用哪个程序结案?

【参考答案】

如果符合自诉条件,则应允许受害人自诉,不必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