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如何理解行政执行主体多元化问题?
【参考答案】
国家行政机关通过扮演掌舵者的角色,利用市场竞争机制,使企业和社会组织直接参与到公共政策的落实和公共产品的提供过程当中,形成了行政执行的多元主体格局。行政执行的主体扩大到企业、第三部门、社会团体、社区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行政执行主体多元化:
(I)行政执行主体的多元化由行政执行本身的特点决定。行政执行具有直接现实性、执行价值的多样性和执行客体的复杂性的特点。这意味着行政执行要根据目前出现的问题和客观条件完成政策目标,这个过程是包含着多种价值冲突和妥协的过程,所以在某些领域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让其他组织成为行政执行的主体。
(2)行政执行主体的多元化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府尚没有足够的通过连续不断的公共政策,合理而有效地调节广泛社会利益关系的理论和实践,其中包括调节公共利益关系的机制。借助市场和社会的力量不失为解决的良策。行政执行的主体多元化并不表示行政权力的分割,只是对于某些解决成本过高或政府自身解决效果不好、效率不高的问题,政府可以通过多元化的途径实现政策目标。
(3)行政执行主体的多元化是公共行政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共行政的发展也要求政府运转简单化和公共财政经济化;最大限度地实现行政职能分权,而行政执行研究的核心就在于如何克服行政执行偏离国家意志的现象,提升执行能力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行政执行主体的多元化实质上是国家行政机关作为主导性的主体,通过政治、管理、法律、市场等途径使得其他社会组织参与行政任务的贯彻和落实的执行。国家行政机关扮演了安排者和掌舵者的角色,通过建立良好的制度基础,维护一个公正的执行环境,建立公私伙伴关系,形成公共事务的良好治理。多元的行政主体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是掌舵和划桨的关系,是公共产品的安排者与公共产品提供者之间的关系,两者都受法律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