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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某机电安装公司,通过竞标承担了某化工厂的设备、管道安装工程。该工程地处北方沿海地区,按照施工合同应该7月初开始进行安装,但前期由于工程招标、征地、设备采购等原因,致使安装工程到9月底才开工。施工单位为了兑现投标承诺,该公司通过质量策划,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应的施工方案,并建立了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了检验试验卡,要求严格执行三检制。工程进入后期,为赶工期,采用加班加点办法加快管道施工进度,由此也造成了质量与进度的矛盾。
事件1:质量检查员在检查管排的施工质量时,发现Φ89不锈钢管焊接变形过大,整条管道形成折线状,不得不拆除重新组对焊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600元。
事件2:该工程某车间内的管道材质包括20号钢、15CrMo钢、16Mn钢等,班组领料时材料员按照材料计划进行发料,并在管端进行了涂色标记,但由于施工班组管理不善,在使用时还是发生了混料现象,不得不重新进行检验。
事件3:该工程进行压力管道施工时,有一种管材属于国外进口材料,施工单位此前从没有遇到过,由于工期较紧,项目部抽调2名技术较好的焊工进行相应练习后,就进行管道施焊。
1、三检制的自检、互检、专检责任范围应如何界定,本案例是哪个检验环节失控?
2、事件1是否构成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或事故的处理方式有哪些?本案例属于哪种方式?
3、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有哪些?本工程的环境因素有哪些?造成不锈钢管焊接变形过大的因素是什么?
4、本案例中材料混料问题出在哪个环节,为什么?
5、事件3中项目部的做法是否正确,应如何进行?

【参考答案】

1.一般情况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以专职检验人员为主,生产过程的各项作业的检验则以施工现场操作人员的自检、互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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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机电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有A、B、C、D、E、F、G、H八家施工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建设单位代表2人、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5人,开标时1位专家因故无法到达评标现场。经协调,项目正常开标、评标。评标时发现:施工单位B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施工单位D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施工单位F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单位H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其他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建设单位接到评标报告5天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施工单位G中标,向施工单位G发出中标通知并进行两天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双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雷电引发了现场火灾。火灾扑灭后24小时内,施工单位G通报了火灾损失情况:工程本身损失250万元;总价值200万元的待安装设备彻底报废;施工单位G有3名工人烧伤,所需医疗费及补偿费预计45万元;租赁的施工设备损坏赔偿10万元。另外,大火扑灭后施工单位G停工5天所发生的费用,造成其他施工机械闲置损失2万元,预计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200万元1、针对评标专家未到场,应如何处理才能使项目评标正常进行?2、判别B、D、F、H四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说明理由。3、该项目订立合同过程是否存在问题?说明理由。4、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火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G应各自承担哪些损失或费用(不考虑保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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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4日凌晨,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平安小区有两人入室抢劫伤人被抓 获。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5岁) 和王某(女,23岁)正被该小区三名业主钱某(被害人)、李某(被害人的丈夫)和赵某 (被害人的邻居)看管。经询问被害人得知,被害人到家即发现犯罪嫌疑人正要从阳台离去, 于是,被害人抓住张某并大声叫邻居帮忙,却被张某刺伤。随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被随后赶 到的被害人的丈夫李某与其邻居赵某抓获。侦查人员了解了大概案情后决定进行搜查,尽管当时在场的侦查人员均为男性警察,但 还是对张某、王某进行了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币3,000余元以及手机两个、笔记本电脑一 台。侦査人员当着见证人赵某、李某以及犯罪嫌疑人张某和王某的面将钱与手机、电脑查点 清楚,并开列清单一式二份,单据上由在场所有人签名。本案经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对张、王二人执行拘留后,侦查人员分别进行了讯 问。被害人钱某(女,27岁)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剌了两下,侦查人员因侦查需要欲对其进 行人身检查,以确定其伤害状况,但钱某拒绝检査,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 查,确定为轻伤。由于现场的目击证人李某、赵某等对二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行为的具体 事实情节陈述不一致,侦查人员便对两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两人互相提醒、互相补充, 终于作出了一致的陈述。本案侦査终结后,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公开审理。在审 理过程中,证人李某提出审判员甲与被告人张某是小学同学,因此申请甲回避,审判长宣布2010年12月24日凌晨,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平安小区有两人入室抢劫伤人被抓 获。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5岁) 和王某(女,23岁)正被该小区三名业主钱某(被害人)、李某(被害人的丈夫)和赵某 (被害人的邻居)看管。经询问被害人得知,被害人到家即发现犯罪嫌疑人正要从阳台离去, 于是,被害人抓住张某并大声叫邻居帮忙,却被张某刺伤。随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被随后赶 到的被害人的丈夫李某与其邻居赵某抓获。侦查人员了解了大概案情后决定进行搜查,尽管当时在场的侦查人员均为男性警察,但 还是对张某、王某进行了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币3,000余元以及手机两个、笔记本电脑一 台。侦査人员当着见证人赵某、李某以及犯罪嫌疑人张某和王某的面将钱与手机、电脑查点 清楚,并开列清单一式二份,单据上由在场所有人签名。本案经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对张、王二人执行拘留后,侦查人员分别进行了讯 问。被害人钱某(女,27岁)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剌了两下,侦查人员因侦查需要欲对其进 行人身检查,以确定其伤害状况,但钱某拒绝检査,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 查,确定为轻伤。由于现场的目击证人李某、赵某等对二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行为的具体 事实情节陈述不一致,侦查人员便对两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两人互相提醒、互相补充, 终于作出了一致的陈述。本案侦査终结后,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公开审理。在审 理过程中,证人李某提出审判员甲与被告人张某是小学同学,因此申请甲回避,审判长宣布2010年12月24日凌晨,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平安小区有两人入室抢劫伤人被抓 获。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5岁) 和王某(女,23岁)正被该小区三名业主钱某(被害人)、李某(被害人的丈夫)和赵某 (被害人的邻居)看管。经询问被害人得知,被害人到家即发现犯罪嫌疑人正要从阳台离去, 于是,被害人抓住张某并大声叫邻居帮忙,却被张某刺伤。随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被随后赶 到的被害人的丈夫李某与其邻居赵某抓获。侦查人员了解了大概案情后决定进行搜查,尽管当时在场的侦查人员均为男性警察,但 还是对张某、王某进行了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币3,000余元以及手机两个、笔记本电脑一 台。侦査人员当着见证人赵某、李某以及犯罪嫌疑人张某和王某的面将钱与手机、电脑查点 清楚,并开列清单一式二份,单据上由在场所有人签名。本案经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对张、王二人执行拘留后,侦查人员分别进行了讯 问。被害人钱某(女,27岁)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剌了两下,侦查人员因侦查需要欲对其进 行人身检查,以确定其伤害状况,但钱某拒绝检査,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 查,确定为轻伤。由于现场的目击证人李某、赵某等对二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行为的具体 事实情节陈述不一致,侦查人员便对两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两人互相提醒、互相补充, 终于作出了一致的陈述。本案侦査终结后,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公开审理。在审 理过程中,证人李某提出审判员甲与被告人张某是小学同学,因此申请甲回避,审判长宣布休庭,由院长作出了回避决定。审判结束后,经合议庭评议,判处被告人张某和王某犯抢劫 罪,分别判处张某、王某有期徒刑9年、7年。被害人钱某认为判决太轻,因此,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问题: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