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背景资料
某框剪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16790m2,地下一层,地上十层,预制桩筏板基础。剪力墙混凝土设计强度为C40,地下防水设计采用卷材防水和混凝土自防水相结合的方案,地下室无后浇带,地下室隔墙采用砖砌体,基坑边坡按1:1放坡。桩基础和卷材防水由总承包单位分别分包给A、B两家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主体结构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施工场设有专职安全员一名。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许可证未及时办理,下达停工通知,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行政主管部门查证情况属实,同时发现该工程不符合开工条件。经处理并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工程继续施工。
事件二:地下室剪力墙部分标养试块经试压其强度等级为C35.后经对结构构件实体检测,并按现行标准规定进行混凝土强度推定评定为合格。
事件三: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组织了该分部工程验收。

1、该项目设置专职安全员一名,是否符合要求?如果不符规定应至少设置几名?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事件一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哪些处理措施?
3、事件二中对结构构件实体检测的方法都有哪些?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应由什么人组织?哪些单位参加?该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包括哪几个分项工程?

【参考答案】

1、该项目设置专职安全员一名是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第六条规定,至少设置2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的措施:1、责令整改;2、责令停止施工;3、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于罚款。
3、事件二中对混凝土结构构件实体检测的方法有: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包括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钻芯法、后装拔出法等。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相关的勘察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等参加本分部工程检收。本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回填;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防水混凝土、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混凝土筏板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缝处理等分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