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

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1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1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许其使用。1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1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 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驶的汽车相撞(该汽车为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机被毁。本事例中,周提出的哪些诉讼请求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

A.要求李提供新的担保
B.追究李未履行质押合同的违约责任
C.要求李提前返还借款
D.主张与李的借款合同无效
热门 试题

不定项选择
甲在A市工作,1999年5月5日,乙找到甲,称其将承接一笔生意欲借甲2.5万元,甲表示只能借2万元,乙同意并写下一张借款2万元的借条交给甲,甲取钱时发现装钱的箱子有锁,钥匙在其妻手中,即约乙第二天取钱。当晚,甲妻归来,得知此事,坚决反对。第二天,乙前来取钱,甲以实情告知。乙称借款期限短,不超过半年,有利息,提供担保,甲只好表示再作其妻工作,并约乙第二天再来。当晚,甲做通其妻的工作。第二天,乙到甲处,甲将5月5日乙写的借条归还乙,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1999年5月7日至11月6日,利息为月息3%,甲预先扣除6个月的利息3600元,其余16400元5月 10日交付给乙。同时,双方签订抵押合同,约定:乙以其价值1.5万元的一台电脑和价值2千元的一台彩电,作为该借款协议的抵押担保。随后在乙多次催促之下,甲于6月 7日将16400元交给乙,乙接受并同时提出,因甲未按约定日期将该笔借款交给乙,致乙在生意中违约损失5000元,甲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甲表示拒绝。至11月1日,乙向甲提出暂时无力还款,要求延期至12月26日,甲称家中买房急需用钱,予以拒绝。11月7日甲向乙提出归还全部借款,乙表示无力偿还,甲遂要求乙变卖彩电、电脑,似其款清偿。另经查证:1999年8月8日,乙与丙签订借款1万元协议,乙以其该电脑与丙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物登记,该借款协议期限为 1999年8月8日至2000年5月7日;乙的彩电在使用中因供电部门原因电压不稳,致电视机损坏,供电部门赔偿500元,该电视机现价值1000元。 甲、乙之间1999年5月5日借款合同是否成立,甲是否应当向乙交付2万元( )
A.合同未成立,甲不必向乙交付2万元
B.合同已成立;但尚未生效,甲不必向乙交付2万元
C.合同已成立,且已生效,甲应当向乙交付2万元
D.合同未成立,因为个人借款合同以借款的交付为成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