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

上海蓝天家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本友联电工公司签订了原材料采购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协商一致后达成仲裁协议,向我国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仲裁过程中,友联公司以首席仲裁员王健与蓝天公司代理人私下会见为由,申请王健回避。仲裁委员会决定王健回避,又指定李俊担任首席仲裁员。蓝天公司与友联公司的纠纷属于涉外纠纷,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以下仲裁委员会中可以作为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的有:

A.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B.北京仲裁委员会
C.友联公司所在地的日本仲裁机构
D.上海仲裁委员会
热门 试题

不定项选择
北京甲公司(位于北京市A区)与上海乙公司(位于上海市B区)签定一份购销根雕工艺品的合同,合同约定交货地为北京甲公司住所地,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签定后,上海乙公司即按照合同约定向北京甲公司如期交付了根雕工艺品,但北京甲公司迟迟不支付货款80万元,经过多次催要,未能解决,于是上海乙公司于2000年9月24日向合同履行地的北京A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是由于担心北京法院地方保护,于9月25日又向合同约定的原告住所地,即上海B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次日又撤回该起诉。北京A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审理判决北京甲公司向上海乙公司支付80万元货款。判决后,北京甲公司上诉,认为上海乙公司向其提供的根雕工艺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与质量,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向上海乙公司足额支付货款。设二审终审以后,判决甲公司应当支付乙公司货款80万元,但甲公司不予履行。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甲公司在天津市的银行帐号。北京法院可不可以冻结、划拨甲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在天津市该银行的存款( )
A.可以,但需天津法院出具手续
B.可以,无需天津法院出具手续
C.不可以,只能由天津法院执行
D.不可以,要求申请人向天津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