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在备案的合同中标记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而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7000万元,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工程款由乙公司垫资。施工期间,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公司,竣工后,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共计600万元。2012年12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未付乙公司工程款。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8000万元自2012年12月1日起的利息
B.施工队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支付600万元的工程款
C.施工队将甲公司诉至法院的,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D.上诉工程承包合同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