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2001年1月,A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故意杀人一案做出判决:被告人王某故意杀死一人,其行为已构成杀人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判处被告人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此,被告人王某在听完宣判后当庭叫嚣自己无罪应立即释放,理由为故意杀死一人应判处死刑,而自己未被判处死刑就说明自己无罪。王的嚣张气焰给法庭造成尴尬的局面发人深思。
1999年7月24日20时许,A市三鲁路烈士陵园西侧竹林中发现一具女尸,法医鉴定系扼勒颈造成机械性窒息休克死亡。同月27日,该市三林警署根据匿名信举报,查清死者是李某,是甲省B县洪港镇滩头村人,暂住A市。7月29日,侦查人员找到了与李某在该市暂住地同住的李某乙(女)。李某乙说:李某于7月23日14时曾回暂住地,并告诉她,上午和男朋友王某买了照相机去浦东拍照;17时许李某接王的传呼后外出一直未归。李某失踪后,李某乙曾连续两天打传呼给王,王均未回电。7月26日上午,王打传呼找到李某乙后说外面张贴的寻人启事上的死者很像李某。随后在当天中午来到李某乙的暂住地,拿走李某的照相机,并威胁李某乙不准将李某的失踪以及与他的关系泄露给公安机关。据调查,与王某同住的张某的女友周某证实,7月23日她到犯罪嫌疑人王某住处与张某玩耍了一天,不见王回来吃中饭。因此,浦东公安分局刑侦支队认为王有重大犯罪嫌疑,于7月30日将其拘留,并在其住处搜到李某的照相机。经讯问,王于7月31日供认了杀害李的犯罪事实:7月23日上午,王打传呼约李某到案发地竹林中拍照;14时许,李回去冲照片,王独自在附近玩游戏机;17时许两人见面后购买熟菜与三得利啤酒到竹林中用餐。餐后,二人发生性关系。李提出结婚要求,王因自己已订婚而未允,两人争吵后,王用手扼李颈部致其死亡后,仅替李套上裙子,并将李的传呼机从裙子上摘下,连同李的包内照片、通讯录内页等一起装入一塑料袋中,并将塑料袋弃于逃跑途中,通讯录封面和三得利啤酒瓶留在现场。同时还交代了李当时的穿着及携带物品情况。1999年7月31日,王在被侦查人员带去辨认犯罪现场及其相关活动场所后,承认匿名信系其投递。同年8月23日王被逮捕。请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可以作为本案证人的人员有()。

A.曾与死者同住的李某乙
B.与犯罪嫌疑人王某订婚的某女
C.与犯罪嫌疑人王某同住的张某
D.在7月23日到犯罪嫌疑人王某住处与李某玩耍了一天的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