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中国浙江某公司与美国史密斯公司签订了玩具销售合同,由浙江公司向史密斯公司出口6万套玩具,总价款48万美元。货物分三批交付(第一批3万套,第二批2万套,第三批1万套),付款方式为买方预付款10%,每批货款在买方提货后1周内电汇给卖方。合同订立后,买方如约支付了预付款,卖方也按时发运了第一批货物。但是,买方收到货物后,借故资金临时周转困难,没有按时付款,直到收货后3个月才汇付第一批货款。在此期间,卖方从美国的其他合作伙伴那里了解到买方的财产已被查封,随时有破产可能。于是,浙江公司中止了第二批交货,并及时通知了史密斯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卖方有权中止履行第二批交货义务
B.卖方可以直接中止履行第二批交货义务,无须及时通知史密斯公司
C.如果买方在合理时间内提出有效银行保函,请求卖方履行,卖方应当继续履行交货义务
D.如果买方最终不提供担保,卖方可以宣布解除整个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