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甲公司从乙公司处购买一批电脑,价款为1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发生纠纷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之后,甲公司又将这份购销合同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接到甲公司的这批电脑后,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电脑有问题,于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退货。请回答以下99-100题:
丙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

A.不可以,因为乙丙之间没有仲裁协议
B.不可以,丙只能通过甲申请仲裁
C.可以,仲裁协议对丙有效
D.可以,丙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热门 试题

单项选择题
2007年8月19日,司机范某装载一车木材路经宝丰村委会赵家村时,不慎挂断了横跨马路的照明电线,且未作任何处理。事后,村民赵某路过断线处,碰触到落地的电线,导致其当场触电死亡。该线路由宝丰村委会在1996年出钱架设,线路与地面垂直距离偏低,未达到农村低压电技术规程的架设标准,产权也归属该村委会。漏电保护器与电表则由供电公司安装,该公司负有对线路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义务,且漏电保护器在事故前已丢失。现因赔偿问题,死者家属将范某、宝丰村委会、供电公司作为被告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本案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范某、宝丰村委会、供电公司虽无共同的意思联络,但在行为上具有关联共同性,属共同侵权,三被告对赵某的死亡应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B.范某、宝丰村委会、供电公司既无共同的意思联络,又不具有行为上的同时性,三者的行为只是间接结合在一起,才发生了同一损害结果,不属于共同侵权,应各自承担责任
C.范某挂断电线,未作处理导致赵某触电,线路的产权归宝丰村委会,二者构成共同侵权,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赵某触电是由于范某挂断电线所致,应当由范某单独承担对赵某的赔偿责任,宝丰村委会、供电公司无过错,不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