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齐某与李某是同学。因李某住房困难,2000年齐某将自己继承的3间房屋借给李某居住,2005年李某将其中两间出租给别人用于商业经营,月租金800元,齐某得知这一情况后,遂向李某提出收回出借的3问房。李某以自己居住多年、多次翻修、长期管理为由拒绝返还。李某并认为,齐某是将房子借给他之后,未对他多次维修房屋来进行干涉或交付维修费用,实际上已放弃了对房屋的所有权。齐某多次要求李某返还房屋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试问: 本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李某出租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归还齐某的房屋,其中因维修和附添的部分由齐某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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