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题:
案情: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案,其中为解决近年来律师会见难的问题,新增加了第33条的规定,即“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及解析] 甲题范文:
律师会见当事人时,为了保障律师与当事人秘密交流的权利,执法人员只能在“看得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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