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市一娱乐公司2004年1月1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餐饮及其他服务,当年收入情况如下:
(1)门票收入220万元,歌舞厅收入400万元,游戏厅收入100万元;
(2)保龄球馆自7月1日开馆,至当年年底取得收入120万元;
(2)美容美发、中医按摩收入150万元;
(4)非独立核算的小卖部销售收入60万元;
(5)餐饮收入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
(6)与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书,将部分空闲的歌舞厅出租,分别取得租金76万元、赔偿金4万元;
(7)派出5名员工赴国外提供中医按摩服务取得收入70万元;
(8)经批准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取得手续费10万元。
(注:除税法统一规定的特殊项目外,该公司所在地省政府规定,其它娱乐业项目的营业税税率为5%)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4)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参考答案】

(1)①该公司主营娱乐业,门票收入按娱乐业税目计征,税率为20%。
门票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220×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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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度经自行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30万元,已缴纳所得税75.9万元。2006年4月税务机关对其纳税检查中发现该企业2005年度有以下问题: (1) 企业以在册职工1000人计算计税工资。在册职工中包括由福利费开支工资的医务室工作人员30人,不包括临时工10人,当地计税工资为月人均800元。 (2) 逾期未返还的包装物押金8万元,挂账未作处理。 (3) 技术转让净收入60万元,未记收入。 (4) 年末“应收账款”借方余额100万元,“坏账准备”贷方余额0.8万元,年初应收账款余额为0(该企业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为8‰)。 (8) 固定资产折旧73.4万元为企业提取的折旧50万元(与税法口径一致)和一次性列支的当年12月购买并投入使用的税控收款机23.4万元(取得专用发票,12月通过认证)。 (5) 因意外事故得到保险公司赔偿款4万元,未调整营业外支出。 (6) 国库券利息收入3万元计入了应纳税所得额。 (7)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万元已在所得额前扣除。 注: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影响。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步均为共计金额: (1) 计算该企业工资事项应调增所得额; (2) 计算企业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所得额; (3) 计算企业逾期未返还的包装物押金应调增所得额; (4) 计算企业技术转让净收入应调增所得额; (5) 计算企业坏账准备应调增所得额; (6) 计算企业折旧应调增所得额; (7) 计算企业应补缴增值税额; (8) 计算企业其他事项应调增所得额; (9) 计算企业应补缴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