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2001年3月,某村村委会经镇政府同意,在自村荒山开办一家采石厂。随即承包给村民甲和乙经营。因甲、乙不交第二年的承包费,村委会在请镇政府出面干预未果的情况下,欲请县矿产局进行干预。县矿产局经调查后认为,该采石厂未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村委会不具备采矿权的主体资格,其所收承包费属非法所得。为此,县矿产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甲、乙二人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产品,没收村委会及甲、乙二人的违法所得。
如果复议机关认为县矿产局的处罚决定应当撤销,但甲、乙并未提出赔偿请求,对二人的财产损失,复议机关应作何处理?( )
A.实行不告不理原则,二人未提出赔偿请求,则不予以处理
B.在作出复议决定的同时对赔偿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C.在作出复议决定的同时责令县矿产局返还没收的矿石和村委会的收入或者赔偿相应价款
D.告知甲、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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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多项选择题
在行政复议中,有关当亭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村委会是共同申请人
B.村委会是共同被申请人
C.村委会是第三人
D.村委会是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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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江某所在县是全国服装生产大县,有数千家小规模的服装厂,其中有许多未办理任何手续。1999年,江某也筹集资金开办了一家服装厂,但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2001年,在该县工商部门开展的全县查处无照经营执法大检查中,对大部分此类无照企业都处以数千元罚款,并责令补办有关手续。镇工商所查获了江某的无照经营行为后,因江某与该工商所所长有私怨,被处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机器设备)。江某不服,向县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县工商局未予受理,告知江某应向市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因所在镇与市区,距离遥远,江某一怒之下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县人民政府也不予受理,而告知其向市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江某不得不将行政复议申请送至市工商局。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原具体行政行为属滥用职权,予以变更,对江某处以罚款8000元,并责令在 1个月内补办有关手续。问题:(1)工商所应以谁的名义作出该处罚?(2)对该处罚行为哪个机关有复议管辖权?(3)该处罚行为是否属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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