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卷烟厂2009年6月份发生有关业务如下:
(1) 6月1日,企业从农民手中购入烟叶一批,支付价款为300000元。
(2) 6月2日,企业购入烟丝一批,价款为4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为68000元,款项未付。
(3) 6月9日,企业销售用外购烟叶生产的卷烟100大箱,每大箱5万支(250条),每条烟调拨价为45元,共计售价为1125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为191250元,适用消费税税率为36%,每条出厂时定额税150元,款项未收。
(4) 6月13日,企业对外销售用外购烟丝生产的卷烟80箱(每大箱为250条),每条烟价格为90元,共计价款1800000元,适用消费税率56%,出厂时每箱卷烟定额税为150元。货款已收。
(5) 6月13日,企业收回委托某单位加工的特制烟丝一批,合同上注明材料成本为40000元,支付加工费25000元,款项已付,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烟丝的消费税率30%。
(6) 6月27日,企业对外销售用特制烟丝生产的卷烟10大箱,每条烟单价为80元,共计价款为200000元,适用税率56%,款未收到。
(7) 该厂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则自期满之日起十天内申报纳税时。
[要求] 列出卷烟厂的会计处理。
【参考答案】
(1) 借:物资采购 26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9000......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