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

2006年春季北京玉渊潭樱花节,甲男与其女友乙前去参观,见到朵朵樱花娇艳欲滴,乙喜欢之情溢于言表,要求甲上树攀折,由于力度过猛,甲将一数枝拉断,使树身受损,公园为修复因此损失500元,恰巧公园管理人员赶到,对这种行为加以斥责。甲慌张至极,从树上摔落下来并砸伤了位于树下玩耍的小孩丙,花去医药费1000元,对于本案,问: 对于公园的损失,责任应如何依法承担( )

A.由甲承担
B.由乙承担
C.由甲、乙分别承担一半
D.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热门 试题

问答题
2000年5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避孕套的合同。为履行与乙公司的合同,甲公司与丙乳胶厂签订了订购避孕套合同。同年6月 12日,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400万只金香牌避孕套的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向丁公司提供避孕套400万只,总计价款100万元,汇票付款,上海交货,由乙公司托运,交货时间为2000年10月底。同年8月15日,丁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购销避孕套的合同,合同规定,由丁公司向戊公司供应400万只避孕套,总价款120万元,交货地点为蛇口港,交货时间为2000年10月底。因乙公司在10月底之前未发货,丁公司无法履行与戊公司签订的合同,同年12月1日,丁公司以乙公司经营避孕套超越其经营范围,双方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公司称,其经营范围中有化工,而避孕套属于化工产品,因而,未超越经营范围,避孕套不属于药品,不能归为中西成药类。在审理过程中,对于乙公司经营避孕套是否超越其经营范围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乙公司一直没有补办经营中西成药的手续,其经营中西成药是违法的,乙公司超越了经营范围,对合同无效应负责任;另一种意见认为,不管乙公司是否有中西成药的经营范围,其经营避孕套已向省工商局申请,并得到批准,其经营是合法经营。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