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996年5月20日,A公司为支付设备款向某进出口公司签发面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行为B银行,汇票的到期日为1996年11月20日。同年8月10日,进出口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商场购买办公设备,转让时写明“不得转让”字样。后商场将汇票质押给C银行申请贷款。1996年11月20日,C银行向B银行提示付款遭拒绝,理由是汇票已写明“不得转让”,质押无效,C银行无权行使票据权利。C向进出口公司追索,进出口公司认为自己写明“不得转让”字样,对汇票的被背书人不再承担担保付款责任。
[问] B银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参考答案】

B银行的拒付理由不成立,设定质权背书是以在票据权利上设定质权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背书人进行背书的目的,仅在于表明以被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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