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期限。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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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货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 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使用权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贷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公司认为其已退出乙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3)甲公司可否要求龙某退还其占用的120万元中的60万元为什么 (4)甲公司应否承担乙公司亏损的—半为什么 (5)乙公司、甲公司和龙某对丙银行的债务各应如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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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王某、杨某等人于2006年1月1日设立的。王某持有公司的200股,杨某持有300股。杨某经过董事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的董事长,王某成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之后,公司发生了如下事实: (1)王某在2006年3月2日将所持新天公司的 40股股份转让给了杨某。 (2)公司于2006年4月6日,利用公司资金设立了两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友田有限责任公司和谊天有限责任公司。 (3)友田公司为履行合同义务,交付给交易对方高某一张面额为5万元的银行汇票。该汇票被高某涂改成面额为15万元后转让给了肖某。肖某在被拒绝承兑后向友田公司追偿,友田公司由于财务紧张无法支出该笔金额。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将其股份部分转让给杨某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2)公司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 (3)友田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承担的金额为多少 (4)肖某可否在友田公司无法支付的情况下,以其为新灭公司下设的一人公司为由直接向新天公司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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