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甲与某乙于2000年结婚,婚房由某甲购买(价值20万元)。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二人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甲、乙二人感情逐渐破裂,遂于2003年离婚。经查,某甲1999年曾经以购买婚房为由向其好友某丙借款20万元,并立借据曰:“为购买与某乙结婚所居房屋,特向某丙借款20万元(贰拾万元)”。现某丙持借据要求甲、乙偿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本案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答案及解析] 借款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本案涉及夫妻对外债务的清偿问题。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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