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1年3月份发生下列销售业务:
(1)5日向A公司销售商品10000件,每件商品的标价为100元,单位产品成本为60元。为了鼓励多购商品,甲公司同意给予A公司10%的商业折扣。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总额90万元。商品已发出,货款已收存银行。
(2)5日向B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总额100万元。甲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该批商品的成本为70万元。
(3)24日收到B公司的扣除享受现金折扣后的全部款项,并存入银行。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4)25日向C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总额50万元,收到商业汇票一张,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0万元。
(5)30日C公司发现所购商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甲公司在价格上给予10%的销售折让。甲公司经查明后,同意给予折让并取得了折让证明单,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
(6)30日向丁企业销售材料一批,价款为70万元,该材料发出成本为50万元。当日收取面值为81.9元的票据一张。
要求:编制甲公司上述销售业务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逐笔编制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1)借:银行存款 105.3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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