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A.2005年11月30日某县法院发布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内容是:公告3个月后若被申请人仍未出现或确知其生存下落,人民法院即可依法作出宣告被申请人失踪的判决。本案公告期间届满日应当是 2006年3月1日
B.当事人王某于2002年12月4日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他最迟应于12月14日提起上诉(期间届满日最后一天不是周六、日)
C.赵某诉刘某一案一审审结,判决赵某败诉,赵某上诉期届满前的头一天到邮局以挂号的方式向一审法院邮寄了上诉状,法院收到上诉状时,上诉期已过了两天,所以应视为赵某没有上诉
D.王某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李某,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状内容欠缺,要求王某回去补正,则该案的立案期限由补正后交到人民法院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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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张明凭借一张被撕成若干碎片又被粘在一起的欠条到法院起诉,要求王见返还欠款。王见称 2003年5月5日,张拿着欠条来找他,他把钱给张后,当着张的面把欠条撕了,就没让张写收条。这张欠条是张在他家门口的垃圾桶里捡起来粘在一起的。张明称他去找王要钱,王说没钱还,让张把欠条给他,重新写一张欠条给张。王把欠条拿到手后,就当他的面把欠条撕了。王的妻子也作了与王见同样的陈述。王还称:5月6日,张还去工厂找他,如果他真的没还钱,撕了欠条,两个人一定会大吵的。事实是两个人并没有大吵大闹,有厂里的4个工人作证。张承认自己去找过王,双方确实没有吵闹,是因为还希望王还钱,不想两个人闹僵。张提交法庭的证据材料还有其5月7日用手机与王的妻子通电话的手机录音。其中谈到5月5日王不还钱,把欠条撕了的事,王妻在电话中并未否定这件事。法院对王和王的妻子分别反复询问当天还钱的细节,后来发现两个人对当晚还钱细节的陈述惊人地相同,除了一个细节例外。王说是先撕欠条后给钱,王妻说是先给钱后撕的欠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张明提交法院的欠条存在瑕疵,又没有足够的证据否定王见的主张,所以应判决张明败诉
B.由于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判决张明败诉
C.由于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判决王见败诉
D.法院应对张明提交的证据予以认定,支持张明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