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国有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07年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年终纳税申报时有关资料如下:
(1)改组过程中,对资产进行评估,使固定资产增值200万元,流动资产增值25万元。当年就增值部分计提的折旧金额为15万元,当期生产产品(产品对外销售)领用的流动资产增值部分金额为20万元。
(2)取得出口退还增值税50万元、消费税20万元,均计入应收出口退税科目而未在收入中反映。
(3)2007年该企业曾接受价值为10万元的生产设备捐赠。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4)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兼并甲企业,甲企业继续具有独立的纳税人资格,且甲企业2006年发生的50万元的亏损中仍有7万元未予弥补,用本企业利润弥补。
(5)转让一家其控股51%的子公司,账面投资成本95万元,转让收入120万(含应分享的累积未分配利润3万元和盈余公积8万元),企业未作账务处理。
(6)通过国家指定部门对贫困山区小学捐款18万元,全额扣除。
(7)公司改组当年共实现税前利润400万元,该单位的会计人员在办理纳税申报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7=393万元,应交所得税为393×33%=129.69万元。
要求:
请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分析该单位的纳税申报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当年应交的所得税为多少

【参考答案】

(1)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流动资产的评估增值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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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 试题

问答题
某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07年会计资料显示如下:销售收入净额为5400万元,利润总额为100万元,缴纳了企业所得税33万元。经事务所审计发现以下情况: (1)本年向银行贷款7000万元,年利率为6%,其中1000万元贷款用于对外投资。其他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流动资金仍不足,又向关联企业借款3000万元,年利率为8%。上述利息支出均计入了本年财务费用。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人设备支付的租赁费3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按规定应计提折旧3.2万元,未计提。 (3)2007年企业的应收账款账户期末余额为420万元,期初坏账准备金账户贷方余额为1万元。企业本年计入管理费中的坏账准备金为2.1万元。 (4)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9.2万元,列支的海关罚款3万元。 (5)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3万元在管理费中列支。 (6)在销售费用中列支的广告费128万元。支付客户的回扣3.1万元。 (7)在投资收益中,国库券利息收入7万元,从A公司(适用33%的所得税税率)分回的股息11万元。从B公司分回股息68万元(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8)支付科技公司技术人员甲某咨询费8000元,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要求: (1)根据以上资料,应如何调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按征管法规定,企业应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如不扣缴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小汽车达到欧洲三号排放标准,小汽车出厂价格每辆100000元(不含增值税),2007年12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 (1)销售给特约经销商A小汽车50辆,并以收据收取提货手续费10000元;经销商已提取40辆小汽车,其余10辆尚未提货:该厂已经开具了50辆小汽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抵债给某供货商小汽车8辆,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运费12000元,运输单位发票台头为供货商、发票已由该厂转给供货商; (3)与特约经销商B签订60辆小汽车的代销协议,代销手续费5%,该厂当即开具了60辆小汽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收到经销商返还的30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销货款; (4)以本厂生产的10辆小汽车,向某汽车配件厂换取600000元的专用配件,双方均已收到货物,但尚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厂同型号小汽车每辆销售价格为120000元、100000元和80000元(不含增值税); (5)销售一台不需用的旧机床,账面原价400000元,已提取折旧100000元,销售价格410000元; (6)购进小汽车零配件一批,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金额4000000元,并于当月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另支付运费金额30000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20000元,建设基金5000元,装卸费2000元,保险费3000元,本月未报送《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及电子信息; (7)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小汽车零配件一批,并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00元,货已验收入库。 (8)本厂基本建设工程领取上月购进的生产用钢材价值100000元;并将领用的钢材委托外加工,收回后用于工程项目,为此支付加工费1000元(不含增值税),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9)购进办公用品一批,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购置复印机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元;为职工食堂购置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 该厂12月份计算的应纳增值税: 当月进项税额=(4000000+60000+20000+50000+10000)×17%+30000×7%=705900元 当月销项税额=(40+30)×100000×17%=1190000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额=(1190000-705900)=484100元 要求: 请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具体分析该厂当月增值税税额计算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指出错在何处并正确计算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消费税。(小汽车适用消费税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