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王某(男,23岁),2000年高中毕业后没有就业。2001年12月,王某在驾校学会开车,决定自购汽车帮人拉活。因资金不够,王某便向与他人一起在本市甲区新华路28号开饭店的高中同学史某 (男,23岁)借了1万元人民币,声称“半年内还清”。然而两年过去了,王某一直未还。2004年6月28日上午,史某到王某家索要欠款,王某非但不还,反说他从未向史借钱,是史某与他人一起开饭馆时曾向他借过3000元,两人遂发生争执,继而动起手来,引起王某家众邻居的围观,史某当众打了王某一记耳光,说“要教训一下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后被众人拉开。王某觉得自己当众受辱,“很没面子”,要找史某“出气”。第二天上午,王某带陈某(男,24岁,无业)、何某(27岁,个体司机,已婚)到饭馆找史某“报仇”。因史某没在饭馆内,王某气急败坏地抄起堆放在饭馆内墙角处的酒瓶使劲往下摔。与史某共同经营饭馆的蔡某(男,26岁)见状急忙劝阻,王某不听,反而指使陈某、何某一起殴打蔡某,致蔡某多处受伤。蔡某经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2600元,花去交通费200元。后蔡某伤势经司法鉴定为轻伤。   事发后,王某出于心理恐惧,不仅将所欠1万元还给史某,并向蔡某赔礼道歉,出资1000元给蔡某治伤,还多次通过史某请求蔡某不要将其“告官”。2004年8月5日,何某因交通事故死亡。   假设蔡某决定诉诸法律解决本案的刑事及民事责任问题,并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假设你是接待蔡某的律师。 1.根据有关规定简要解答蔡某的以下询问: (1) 应当采取何种方式追究陈某等人的刑事法律责任此案应当由哪个部门管辖 (2) 治伤医药费通过何种方式解决应当要求谁给予赔偿 (3) 鉴于王某已经道歉并赔偿,不告王某行不行 2.根据案情帮蔡某制做1份提请有关部门解决的法律文书。   本题答题要求:(1)解答符合法律规定;(2)格式正确,事项齐全;(3)请求合法有据;(4)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及错别字;(5)案例中未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应考人员姓名,否则本试卷不得分。

【参考答案】

1.解答询问  (1)提起刑事自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由王某、陈某与何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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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新风镇黄村因缺水而常年干旱。2004年4月,县政府决定拨款50万元,兴修一条约3公里的水渠,将一山之隔的堤水河引到黄村,故名“引堤入黄”工程。张某系新风镇水利办主任,兼任镇办新风水利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公司”)总经理。新风公司被镇政府委派承接引堤人黄工程。无业退伍人员孙某,听说此事后即积极活动,向认识的包工头钱某宣称新风公司其实只是个皮包公司,肯定要把工程转包出去,他是张主任的战友,可,以介绍钱某承接这个工程。钱某非常高兴,当即拿出5000元,委托孙某送给张某,并承诺事成之后对他俩各加5000元重谢。孙某当晚便上张某家,打听工程的安排情况。张某告诉孙某,工程已经转包给镇长李某介绍的赵庄工程队,包工头是李某的妻弟赵某。但张某又对孙某说,让孙某准备帮忙去买石料,可以赚大钱。孙某带着5000元回家。第二天,钱某找孙某追问工程的情况,孙某没有告诉实情,只是说张某已收下了钱,此事须从长计议。5月,新风公司与包工头赵某签订工程转包协议,引堤入黄由赵庄工程队承包,由新风公司负责采购15万元的石料,同时工程队要以“工程管理费”的名义,付给新风公司10万元作为回扣。协议签订后,新风公司当即划款25万元给赵某。工程正式启动,镇长李某亲自剪彩。当晚,赵某到李某家吃饭,献上5万元红包以作答谢。张某则利用老婆王某主管公司财务的便利,从回扣中领走2万元,并用赵某提供的工程设计费收据冲账,余款8万元转入公司的小金库。次日,张某把孙某叫到新风公司来,以购买工程石料预支的方式,由孙某从王某手中提走15万元现金。10天后,孙某花费了约5万元凑齐了一批石料,并从一家石料场开出15万元的石料发票,回新风公司冲账,换回预支单。孙某向张某谎称花费了8万元,于是给张某6万元现金,余款自己留下了。张某担心事发对自己不利,当晚又到镇长家,以让李某“补身体”的名义送上红包1万元。工程开工不足一月,赵某因强令民工野蛮爆破施工而导致一死一伤,赵某畏罪,携工程余款 10万元潜逃。本案事发。 根据刑法和刑法原理,分析张某、孙某、李某、赵某、王某、新风公司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