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咖啡厅,该店经核准登记,并起有字号。合伙协议约定由甲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同时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甲一人承担。咖啡厅经营一年后,负债6万元,丁为债权人。此时,甲要求退伙,乙、丙表示同意。经查明,乙个人资产为3万元,同时乙个人欠戊4万元。
问:(1)甲、乙、丙三人约定合伙亏损由甲一人承担是有效还是无效为什么
(2)丁能否要求甲清偿合伙债务为什么
(3)乙欠戊的个人债务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参考答案】

本题主要考查合伙人之间的内部协议的对外效力的问题、退伙人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责任的问题、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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