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海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公司)系境内上市公司,计划于20×9年增发新股, XYZ会计师事务所受托对海洋公司20×8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9年9月15日。该公司20×8年度的一些交易和事项按以下所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后的利润总额为30000万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对海洋公司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出异议:
(1)20×8年5月8日,海洋公司与A公司签订合同,向A公司销售某大型设备。该设备需按A公司的要求进行生产。合同约定:该设备应于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交货。海洋公司负责安装调试,合同价款为2 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开始生产日A公司预付货款 1 000万元,余款在安装调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付清,合同完成以安装调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标志。鉴于安装调试是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条件,根据以往经验,该类设备安装后未经调试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比率为70%。海洋公司在完成合同时确认该设备的销售收入及相关成本。
20×8年5月20日,海洋公司开始组织该设备的生产,并于当日收到A公司预付的货款 1 000万元。20×8年12月31日该设备完工,实际生产成本1 800万元,海洋公司于当日开具发货通知单及发票,并将该设备运抵A公司。
海洋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0×8年确认了销售收入2 000万元,结转成本1 800万元。
(2)20×8年9月1日,海洋公司与其第二大股东B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根据该协议,海洋公司将其拥有的一栋房产和一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B公司,以抵偿所欠B公司的5 000万元债务。
海洋公司用于抵债的固定资产(房产)原价3000万元,累计折旧1 0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500万元;用于抵债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为2 5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20×8年10月28日,海洋公司与B公司办妥。相关资产的转让及债务解除手续。
海洋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0×8年因债务重组事项确认了1 000万元营业外收入。
(3)20×6年6月5日,海洋公司与D公司、某信用社签订贷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D公司自该信用社取得2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4%,期限为2年;贷款到期,如果D公司无力以货币资金偿付,可先以拥有的部分房产偿付,不足部分由海洋公司代为偿还。 20×8年6月4日,该项贷款到期,但D公司由于严重违规经营已被有关部门查封,生产经营处于停滞状态,濒临破产,无法向信用社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为此,信用社要求海洋公司履行担保责任。海洋公司认为,其担保责任仅限于D公司以房产偿付后的剩余部分,在D公司没有先偿付的情况下,不应履行担保责任。
20×8年8月8日,信用社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海洋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代D公司偿付贷款本金和贷款期间的利息共计2 160万元。海洋公司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后认为,法院很可能判定本公司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在扣除D公司相应房产的价值后,预计赔偿金额为1 400万元。至海洋公司20×8年年报批准对外报出时,当地人民法院对信用社提起的诉讼尚未做出判决。
海洋公司就上述事项仅在20×8年年报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披露。
(4)20×8年11月10日,海洋公司获知E公司已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因是海洋公司侵犯了E公司的专利技术。E公司要求法院判令海洋公司立即停止涉及该专利技术产品的生产,支付专利技术费300万元,并在相关行业报刊上刊登道歉公告。海洋公司经向有关方面咨询,认为其行为可能构成侵权,遂于20×8年12月16日停止生产该专利技术产品。并与E公司协商,双方同意通过法院调节其他事宜。
调节过程中,E公司同意海洋公司提出的不在行业报刊上刊登道歉公告的请求,但坚持要海洋公司赔偿300万元,海洋公司对此持有异议,认为其运用该专利技术的时间较短,按照行业惯例,300万元的专利技术费太高,在编制20×8年年报时,海洋公司咨询法律顾问后认为,最终的调节结果基本确定需要向E公司支付专利技术费180-200万元,至海洋公司20×8年年报批准对外报出时,有关调解仍在进行中,
海洋公司就上述事项仅在20×8年年报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披露。
(5)20×7年12月13日,海洋公司与F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由F公司为海洋公司新设营业部进行内部装修,装修期为4个月,合同总价款800万元;该合同约定,装修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及环保要求,装修工程开始时海洋公司预付F公司500万元,装修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支付250万元,余款50万元为质量保证金。
20×7年12月15日,该装修工程开始,海洋公司支付了500万元工程款,20×8年3月 10日,P公司告知海洋公司,称该装修工程完成,要求海洋公司及时验收。20×8年3月20日,海洋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装修工程验收时发现,装修用部分材料可能存在质量和环保问题。为此,海洋公司决定不予支付剩余工程款,并要求F公司赔偿新设营业部无法按时开业造成的损失400万元。F公司不同意赔偿,海洋公司于20×8年5月15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免于支付剩余工程款并要求F公司赔偿400万元损失。 20×8年12月15日,当地人民法院判决F公司向海洋公司赔偿损失50万元并承担海洋公司已支付的诉讼费10万元,免除海洋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的责任。F公司对判决结果无异议,承诺立即支付50万元赔偿及诉讼费10万元。根据F公司财务状况判断,其支付上述款项不存在困难,但海洋公司不服,认为应当至少向P公司取得260万元赔偿(含诉讼费10万元)。遂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至海洋公司20×8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对海洋公司的上诉进行判决。
海洋公司就上述事项在20×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了一项其他应收款260万元,并将该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披露。
(6)20×8年11月20日,海洋公司与W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规定,海洋公司于12月1日向W企业销售D电子设备1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40万元(假定不公允),每台销售成本30万元。11月25日,该公司又与W企业就该D电子设备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规定,该公司应在20×9年3月31日前以每台42万元的价格将D电子设备全部购回。该公司已于12月1日收到D电子设备的销售价款;在20×8年度已按每台40万元的销售价格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并相应结转成本。
(7)20×8年9月20日,海洋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产品委托代销合同,合同规定,采用视同买断方式进行代销,甲企业代销A电子设备10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下同)50万元,每台销售成本为30万元。假定发出商品时不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
至12月31日,海洋公司向甲企业发出90台A电子设备,收到甲企业寄来的代销清单上注明已销售40台A电子设备。
海洋公司在20×8年度确认销售90台A电子设备的销售收入,并结转了相应的成本。假定上述事项(1)~(7)中不涉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要求:
(1)分析、判断海洋公司对上述事项(1)至(7)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阐述其正确的会计处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上述错误处理对20×8年利润总额的影响,并计算海洋公司20×8年度调整后的利润总额。

【参考答案】

(1)事项(1)中,海洋公司向A公司销售设备业务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处理不正确。
正确的会计处理:海洋公司不应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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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其有关生产线建造及相关租赁业务具体资料如下: (1)为建造一生产线该公司于2009年12月1日从银行借入专门借款1 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5%,利息每年支付,假定利息资本化金额按年计算,每年按360天计算,2010年1月1日,购入生产线一条,价款及税金共计702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同时支付运杂费18万元,设备已投入安装。 3月1日以银行存款支付设备安装工程款120万元。 7月1日甲公司又向银行借入专门借款4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8%,利息每年支付,当日又用银行存款支付安装公司工程款320万元。 12月1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款340万元。 12月31日,设备全部安装完工,并交付使用。 2010年闲置的专门借款利息收入为11万元。 (2)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55万元,甲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3)2012年12月31日,甲股份公司将生产线以1 4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A公司,价款已收入银行存款账户,该项生产线的公允价值为1 400万元。同时又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将该生产线租回。租赁合同规定起租日为2012年12月31日,租赁期自2012年12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3年,甲公司每年年末支付租金500万元,甲公司担保的资产余值为60万元。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6%(年利率),生产线于租赁期满时交还A公司。 甲公司租入的生产线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并按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要求(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确定与所建造厂房有关的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的时点,并计算确定为建造生产线应当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编制甲公司在2010年12月31日计提借款利息的有关会计分录; (3)计算甲公司在2012年12月31日(生产线出售时)生产线的累计折旧和账面价值; (4)判断售后租赁类型,并说明理由; (5)计算甲公司出售资产时应确认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及租回时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和未确认融资费用; (6)对甲公司该项售后租回交易作出相关会计处理。[(P A,6%,3)=2.6730,(P F, 6%,3)=0.8396]
问答题
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协商,A公司决定以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旅馆和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写字楼换人B公司的一项专利权和一项股权投资。 (1)2009年2月28日签订了合同。A公司预计旅馆在处置时的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无处置费用;B公司预计专利权在处置时的公允价值为2 350万元,无处置费用。 (2)2009年5月1日办理完毕资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有关资料如下: A公司换出:①固定资产——旅馆于2006年12月31日建造完成,原价为1 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2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零。2009年5月1日公允价值为 1 000万元(假定不考虑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增值税);②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的账面价值为1 000万元(其中成本为9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100万元),2009年5月1日公允价值为1 800万元。公允价值合计2 800万元。另A公司为换人专利权支付相关税费 20万元;A公司为换入股权投资支付相关税费50万元。 B公司换出:①无形资产——专利权的账面原值为3 600万元,该专利权于2006年7月取得,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净残值为零,2009年5月1日公允价值为2 350万元;②股权投资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其中成本为4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200万元),公允价值为950万元。公允价值合计3 300万元。另B公司为换出股权投资支付相关税费50万元。 (3)另外A公司以银行存款向B公司支付500万补价。 (4)A公司董事会已作出决定,将取得的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将取得的股权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B公司董事会已作出决定,将取得的旅馆和写字楼进行改扩建,完工后将旅馆仍然作为提供住宿服务,将写字楼准备对外经营出租并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6)2009年5月1日~2009年6月30日,采用出包方式进行改扩建,旅馆全部成本为 200万元,写字楼全部成本为300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7)假定整个交换过程中没有发生相关税费,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要求: (1)计算2009年2月28日A公司固定资产——旅馆的账面价值并编制调整预计净残值的会计分录; (2)计算2009年2月28日A公司无形资产——专利权的账面价值并编制调整预计净残值的会计分录; (3)计算A公司2009年5月1日换入资产入账价值并编制会计分录; (4)计算B公司2009年5月1日换入资产入账价值并编制会计分录; (5)编制B公司有关改扩建旅馆和写字楼的会计分录; (6)计算B公司改扩建后旅馆写字楼的成本并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