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9年5月陈先生购买了A小区一套三室一厅的住宅,但是,刚刚办理完入住,公司临时安排其出国,截止到2010年7月才回国,在此期间陈先生一直没有居住。最近物业服务企业多次发出通知,催他补交1年的物业管理费。陈先生以未居住为由拒交。
[问题]
请问陈先生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陈先生的理由不成立。陈先生已经办理了入住手续,不管房子是否有人居住(或居住频率如何),都应支付物业管理费。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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