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背景:
某单位准备建一办公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并向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招标申请,得到批准。建设单位依照有关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
由于该工程设计上比较复杂,根据当地建设局的建议,对参加投标单位的要求是不低于二级资质。
拟参加此次投标的五家单位中A、B、D单位为二级资质,C单位为三级资质,E单位为一级资质,而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建设单位某主要领导的亲戚。建设单位招标工作小组在资格预审时出现了分歧,正在犹豫不决时,C单位准备组成联合体投标,经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私下活动,建设单位同意让C与A联合承包工程,并明确向A暗示,如果不接受这个投标方案,则该工程的中标将授予B单位。A单位为了中标,同意了与C组成联合体承包该工程。于是A和C联合投标获得成功,与建设单位签了合同,A与C也签订了联合承包工程的协议。
问题: A和C组成投标联合体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
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无效。根据联合体各方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资质作为联合体资质等级的规定,A和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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