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直接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80000元。乙企业加工完成时计算应交的增值税,代扣代交的消费税和应收取的加工费(不含增值税)为100000元。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甲、乙均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6%,该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尚未支付有关的税金和加工费。
	要求:
	(1)计算乙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和代扣代交的消费税及应收取的加工费。
	(2)计算甲企业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
	(3)编制甲、乙两企业有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