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苏州民张朝之从兄以枪戳死朝父,逃去,朝执而杀之。审刑、大理当朝十恶不睦,罪死。案既上,参知政事王安石言:“朝父为从兄所杀,而朝报杀之,罪止加役流,会赦,应原。”帝从安石议,特释朝不问。 ——《宋史》卷二百一《刑法三》根据上述史料,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张朝为什么最终被免除刑事责任(2017年法学综合课分析第38题)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依宋朝法律的规定,为父复仇杀人的,罪止加役流。本案中,张朝系为父复仇而杀人,经朝议无死罪,故不属于不睦。案犯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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